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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蹤來女士化糞池找到,警方卻瞬間辟謠,對此你怎么看?
最近一段時間,杭州來女士失蹤案牽動著眾人的心。所以,當早上有媒體報道稱在小區化糞池找到了來女士尸體時,各大媒體紛紛進行了報道,瞬間就引爆了網絡。網友們議論紛紛。
但是事件又很快進行了反轉,因為杭州警方很快對此前媒體報道化糞池發現來女士尸體一事進行了辟謠,并稱一切以警方通報為準!
隨著警方的辟謠,相關媒體未經核實的報道也受到了廣大網友的譴責:有網友在媒體的評論下這么說的,造謠的是你,辟謠的也是你!難道作為一個新聞媒體,為了吸引眼球,連起碼的核實新聞的真實性都不需要了嗎?
直到晚上9點左右,杭州警方正式通報了失蹤半個多月的來女士已經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的通報終于來了,看到通報的內容,有網友不禁疑惑,這和之前媒體通報的內容差距不大啊?為什么此前要進行辟謠呢?
我覺得是這樣的:因為凌晨的時候警方可能的確是在化糞池里找到了尸體,但是警察辦案講究嚴謹,法醫學鑒定DNA用的是STR技術,流程跑下來大概8-10小時。早上那會雖然有媒體傳出風聲,但是驗DNA的結果從時間上來看應該還沒出來!所以警方需要進行辟謠,因為萬一結果不是失蹤的來女士,豈不是很尷尬,而晚上的時候想必DNA的結果已經出來了,確定就是失蹤的來女士!所以警方才進行正式通報!
至于來女士遇害的最終真相是什么,我們還是等警方的詳細通報吧!
從新聞追求時效這一角度看,記者想搶新聞,第一時間報道案件進展,爭取在眾多媒體中脫穎而出,可以理解。但是新聞除了時效性,還有一個真實性、準確性的問題,尤其是這種法律案件,它的嚴謹性更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所以新聞媒體的上述發稿,稿件,被警方否定很正常,肯定是在真實性和準確性上都不具備,不是一篇嚴謹準確的新聞稿件。我推測,肯定是在找到的是尸體還是尸塊、還是尸骨,找到的又是誰的尸體、尸塊、尸骨等方面,都并無定論,需要進行細致、科學的打撈、還原,鑒定、分析,然后警方才能公布警情進展,但是隨后警方發布了確定來女士的丈夫系重大嫌疑人的警情通報,那說明警方已經掌握了重要證據,案情水落石出指日可待。
媒體追求時效性與警方追求嚴謹準確性,是各個行業的特點所系,倒也無可厚非,但是,時效性并不是新聞的唯一特點,新聞還有真實性和準確性兩大屬性,只有具備了時效性、真實性、準確性,才算得上是一篇真正的新聞。
但是,新聞媒體近些年來,由于競爭激烈,同時一些新媒體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為追求流量、搏取眼球,不惜捕風捉影、夸大其辭,甚至只聽當事人一面之詞就敢作為新聞事實來進行傳播,誤導群眾,已經喪失了新聞從業者的職業道德,近年來,許多事件在經過調查之后的反轉足以證明這種現實情況,
所以,一方面新聞出版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杜絕搶熱點、搏眼球而罔顧真實的事實,一方面我們廣大的群眾在看這種新聞時,要客觀、理性,有自己的判斷,不被無良媒體帶節奏,浪費我們的正義感。
對于來女士失蹤,今晨最早由津云媒體記者暴露出來的,經過三方核實,來女士尸體恐是在化糞池已經被找到這一消息,為何被官網定義為謠言呢?因為沒破案!
剛剛經過杭州公安頭條抖音通報,女子已遇害,丈夫有重大嫌疑!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今晨據津云記者表示,警方用了幾天的時間,對小區的化糞池進行全面抽吸。之后在記者多方渠道打探下,得出以下結論
23日凌晨1時多,接近警方人士告訴津云記者:人已經找到。早上8時,津云記者通過別的渠道印證了這個消息。8時多,接近警方人士還告訴津云記者,是在化糞池里找到的。
我認為消息是否可靠,這僅能代表警方找到了某些線索。但是未進行DNA最后核實的情況下,打撈出來的尸體是否是來女士的?還未經證實,一切只能是猜測。
而我們發現警方是在7月23日凌晨1時多才挖掘出來的問題,截止至發文還不足12小時。
因此這幾個小時的時間肯定是沒有進行生物比對的。我也不確定我這個名詞用的對不對。
但我們都知道想證實這個從化糞池找出來的尸體是誰,需要法醫鑒定,并有相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調查報告才算是最后證實!
這樣未經證實的問題第一時間發布,的確是欠缺考慮了,萬一這打撈上來的尸體不是來女士呢?會不會造成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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