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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確定來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許先生加害的證據怎么辦?
權威媒體己確認來女士被害,丈夫許先生是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尚未公布犯罪嫌疑人犯罪口供,尸體和犯罪現場是否形成完整證據鏈,尚不得知。雁過留聲,魚過留痕,許先生太高估自己,找到加害的證據只是時間問題。
許先生羈押期,盡管心理素質特別強,表面上從容,心里面會有壓力的。交待犯罪事實還是抗拒到底,對許先生來說,都是同一結果,殺人償命。還有一個重要因素,許先生不愿意供述同伙,沒有幫兇,許先生也不可能完成這一“完美”的謀殺。同伙無非是兩類人:戰友和親朋,因為買兇是不值得刻意保護的。這也是一個突破口。
曾有過“零口供”被判刑的案例。既使許先生不愿交待犯罪,但來女士失蹤前他是唯一見證人,零晨消失,并躲開攝像頭,只有熟悉的人才能辦到。而許先生具備這一切指證。
警方要辦成鐵案,尸源和供詞是必不可少的。對于全國人民都知道的迷案,警方是不會懈怠,會向關注的網民還原犯罪經過的。
警方已經通報確認來女士遇害,現在將來女士的丈夫列為了重大嫌疑人,接下來就是要找證據了。
可據說許先生此前是當兵的,所以他有較好的反偵察能力。所以如果他真的是兇手的話,恐怕警方在后續查找證據的過程中,會有比較大的難度。
不過,來女士如果真是被丈夫加害的話,再怎么樣,也是不可能完全做到天衣無縫的。
首先,如果說來女士家是第一案發現場,那么作案之后,即便是清理得再干凈,也難免會有某些血漬之類的殘留。
其次,現在有報道說在化糞池疑似發現了來女士的衣物和骨頭等。這些只要拿去一化驗,便可能從中找到行兇者留下了痕跡。
所以,許先生如果真的是兇手,警察是不可能一丁點證據都找不到的。要真是這樣,那沒有證據,弒人者就能逍遙法外,不用受法律的制裁了嗎?
還有就是人證的問題。此前記者稱走訪調查的時候,來女士的鄰居稱房子隔音效果不好,有一點動靜都能聽到。可是,事發當晚卻沒有聽到任何聲音。
這種說法顯然有些矛盾!所以,是否是來女士的鄰居隱瞞了什么?還有就是來女士的小女兒半夜應該是在家的,又是否有聽到異常聲音呢?
所以,來女士被加害的證據不是沒有,只是不管是物證,還是人證,都還有待進一步偵查。希望案件能夠早日真相大白,讓逝者安息,兇犯得以被懲治。
對于這個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樣的呢?歡迎下方留言評論互動哦!
來女士的二婚老公已經被刑拘了,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不可能存在找不到證據。
今天上午,來女士的家人親屬和朋友都到了化糞池旁的井蓋附近,很多家屬都抑制不住痛哭流涕,其實這種結果都是我們不想看到的,大家幾乎都猜中了結局,也猜中的過程,甚至兇手都猜的差不多了,但依然不想看到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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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關單位已經掌握了許國利謀害來女士的證據,而且相信馬上詳細的過程就會開發布會進行公布,畢竟這么大的案情,全國幾億人都在關注,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公布的。
現在這個階段,其實已經基本可以確認來女士的二婚丈夫許國利就是嫌疑人,只是最后在打撈的環節上還有一些耽誤,不過目前打撈工作也已經完成,來女生的家屬都聚集在了化糞池附近的井蓋處惦念她。
現在有一個說法就是許國利已經全部都招了,但還沒有得到最后的說法,不過個人認為基本證據都搜集的差不多了,相信很快就能有發布會供大家參考。
目前很多人的疑惑都集中在到底有沒有切割遺體,很多人給我留言,認為分割不可能在家。
但我要說,分割在家,甚至在衛生間的可能性很大。
來女士體重應該不大,屬于小骨棒,在衛生間操作很容易,組織直接沖入下水,骨頭帶到室外扔了。
同時,在衛生間的好處就是可以直接用大量清水沖洗,水量夠大面面俱到的話,基本能夠搜集的證據也都被破壞了。
現在來女士已經確定被害,從警方打撈化糞池打撈一些碎片拍照并打包來分析,基本可以判定是一起殺人碎尸案。
現在有兩個疑問,一個是作案第一現場到底在哪里?在來女士家里?還是另有其它地方? 二是如果來女士丈夫不承認作案,始終沒有口供該怎么辦?
先分析作案第一現場:
1.如果警方確定了作案第一現場是來女士家,那就等于確定了是來女士丈夫作案無疑,因為案發時來女士家里只有三人。但是如果是家里作案,哪怕就是網友分析的給來女士和女兒都吃了安眠藥的情況下作案,但殺人碎尸并要從衛生間沖下去,那是需要大量用水的,如果是夜里大量用水樓層鄰居應該能聽到,事實是也有鄰居說之前晚上來女士家沖馬桶都能聽到。 如果考慮這點,如果家里是第一現場,那來女士被害的時間可能就不是晚上,而是報案起之前的某一天白天。但這樣的話如何能瞞過小女兒是一個疑問。
2.就是第一現場不在來女士家,那能把來女士碎尸的作案現場又在哪里? 殺人碎尸不是殺只雞殺只貓,不可能是一件容易隱蔽且可以速戰速決的事,如果在小區其它隱蔽的地方殺死碎尸必然會留下大量線索,但根據警方前期“挖地三尺”式的在小區排查都沒發現明顯的問題,理應排除其它地方殺人碎尸的可能。
作案的第一現場大概率是在來女士家,而且現在來女士家已經被貼了封條,如果在家被害,那誰作案就是顯而易見的。至于題主擔心的警方找不到證據,而案犯又不承認怎么辦? 那是你對刑警太小看了,現在打撈的就是證據! 請相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的罪犯在小區,被殺的人在小區,這么小的范圍水缸里跑不了王八。
來女士遇害,丈夫許某被警方控制。可以說,許某是兇手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警方發布通報一向措辭嚴謹,如果沒有十足把握,是不會把犯罪嫌疑人寫在通報上的。而寫上通報,那就說明警方找到了相關證據。另一方面,這兩天,來女士的家里也被貼上了封條,這個含義就更明顯了,來女士家里很可能是兇案的第一現場,貼條是為了保護案發現場。
根據媒體“華商連線”的最新報道,許某殺害妻子,或許和其自身性格缺陷、多次向妻子借錢炒股被拒、第二套房子的裝修意見不合等原因有關系。此外,曾有同小區的居民反映,許某想把第二套房子給兒子(許某和前妻所生)當婚房,但遭到來女士的拒絕。當然,原因究竟是不是這樣,還得以警方的通報為準。
據悉,來女士和丈夫許某是重組家庭,屬于半路夫妻,兩人都各自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其中,來女士和第一任丈夫有過一個女兒,許某和第一任妻子有過一個兒子。兩人結婚后,還生了一個小女兒,今年11歲。根據之前媒體的采訪,大女兒、小女兒、嫂子以及同層鄰居都曾說過他們感情很好,很少吵過架。
如今,來女士遇害,丈夫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說明兩人的“夫妻感情很好”是假象,是做給外人看的。其實他們一點也不恩愛,并且處處透露著不信任。丈夫許某是一名不合格的丈夫,不合格的爸爸。為了侵吞所有家產,竟然不惜殺害自己的妻子,而且也不管小女兒有沒有媽媽,簡直罪大惡極!
整件事情,來女士的遭遇最可憐,其次是她的兩個女兒。先說小女兒吧,媽媽不幸遇害,而爸爸就是兇手,換作是誰都無法接受這個的事實,并且還同時失去爸媽。對大女兒來說,雖然離異后她跟著父親(來女士前夫)生活,但聽到母親失蹤的消息,大女兒還是非常擔心,甚至比許某還要擔心。
△來女士的大女兒
大女兒的直覺非常準確,第一時間就感覺到母親很可能被人綁架了,并且通過媒體喊話兇手,盡快放人,否則一定追究到底。除此以外,大女兒還懸賞10萬尋找線索(尋人啟事是大女兒發布的,為整件事情忙前忙后)。這樣的親情,這樣的母女情深,無不令人動容。
結語:
犯罪嫌疑人許某怎么也沒想到,自己以為處理得天衣無縫,永遠不會被人發現,但他沒想到還是被警方破了。這件事情給那些作奸犯科者提了一個醒,永遠不要低估警方的辦案能力。有句老話說得好“凡走過必留痕跡”,有現代科技的輔助,有警方豐富的辦案經驗,永遠也別想著天衣無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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